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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因我在一个小厂上班,正常上班是十个钟,加班是三个半,一天是十三个半钟,因此我几次辞职,老板说我做坏的材料要扣钱,说如果做到年终就不扣我的,请问,我该找什么部门求助

劳动纠纷 2022-10-09 19: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职工不愿意加班,用人单位不能扣工资。加班应当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职工加班。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依法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用人单位不能因员工不加班而扣工资。单位安排加班的,员工可以拒绝。单位一般只有在代扣代缴社保、个税、和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等情形中才可以扣员工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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