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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跟我老婆离婚。房子我父母买的,写的我俩名字,有一个5岁女儿,我放弃房产,只要女儿,我能得到孩子扶养权吗?谢谢

离婚 2022-10-09 2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房可能会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存在法定情况可以优先考虑;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有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一定能得到房子,抚养权跟房子的归属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子在离婚时是不会进行分割的,另一方也无权要求法院对房子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当初放弃孩子抚养权,现在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以的。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孩子的抚养人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而想要抚养孩子的一方又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法院会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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