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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异地可以办理吗

离婚 2022-10-09 2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外地要想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通过诉讼离婚的,只要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可以向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异地存在可以办理离婚的可能。但是,异地可以办理离婚的条件需要有以下几点:
    1、异地可以办理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再挽回的可能性,又或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坚决要离婚的,只能办理离婚手续。
    2、该异地属于离婚一方或者双方的户籍所在地时,此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此时,无论是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都可以在此异地办理。
    3、该异地不属于离婚一方或者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除生病住院外已在此地居住满一年,且选择诉讼离婚的,即该异地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住地且选择诉讼离婚的,可以在该异地办理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离婚异地是可以通过诉讼形式予以办理的,不可以协议离婚。异地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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