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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不知道他住哪里,只有他名字和照片。可以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22-10-10 0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若与他人之间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在诉讼时效之内提出起诉状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应当有:原被告相关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不清楚被告的详细信息,如果已知的信息是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也可以起诉。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告属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一个人需要材料:起诉状和证据等。当事人作为原告,要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里面写好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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