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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岁父母不肯出抚养费

离婚 2022-10-10 1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不直接抚养方都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是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有下列情形的,十八岁周岁以上的子女仍然需要父母支付抚养费:
    1、该子女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无法自己维持生活;
    2、该子女还在学校读书的;
    3、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需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有:

    1、该子女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无法维持生活;

    2、该子女还在学校读书的;

    3、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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