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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部受伤,没有伤到骨头,缝了四十多针,厂里有没有赔

工伤赔偿 2022-10-10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上脸部受伤缝针,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他人侵权造成损伤的,由侵权人支付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属于他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先申请侵权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某些重复赔偿项目;属于意外事故造成损伤的,自己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劳动合同法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劳动者如果在工厂上班受伤了,且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能赔到钱。如果工厂为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工厂按规定来赔偿;如果未参保,则由工厂来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在厂里受伤了,属于工伤且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项目;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属于他人侵权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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