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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几个网贷平台借了钱,但利息太高现在还不上,可以起诉他们协调么,每一笔借款都有不少手续费服务费居间费,利息都很高,借款19000元12个月要还27096.8元,借款31000元24个月需要还48117元,借款35000元24个月需要还58066.7元。还有就是每个月都有偿还,这个利息是不是要按本金减少的来算。他们收的居间服务费是否合法,借款19000收了居间服务费6080,按他们的算法本金变成了25080。借款31000收了服务费9920,按他们的算法本金变成了40920。借款35000收了服务费4200,按他们的算法本金变成39200,这是否合法,请各位律师帮忙,在此谢谢!

债权债务 2022-10-10 1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利息过高,债务人能不还钱,但可以不还的是超出高利贷部分的利息,而未超出部分的利息,仍然需要偿还。如果借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解决网贷高额利息的办法:借款人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只偿还合法范围内的本金和利息,不偿还属于高利贷范畴的利息;如果协商不成的,借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网贷逾期利息太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法律不予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对于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应当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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