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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拿我的钱跑了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10-10 1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的人跑了的办法:借款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起诉状,主张其债权。且人民法院受理该纠纷案件后,应当依法进行审理,作出判决(缺席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欠钱的人跑了的处理方法: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如果欠钱的人跑了,债权人可及时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欠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到法院去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法院可依法作缺席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给各当事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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