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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出纳,公司走账都用我的个人账户,和别人借的钱也是先转我账户,再一笔一笔转出去花,现在公司要黄了,债主起诉公司,我需要负责任吗?还有别的客户也拿着有我签字的欠条来要钱,都需要我负责任吗

债权债务 2022-10-10 2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他人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有借条也不是一定能胜诉,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一般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你好;建议带上欠条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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