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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争吵,对方动手打我爸,我爸60多岁了,我和弟看到就把对方打了,对方的医药费我们家可以不出吗?

损害赔偿 2022-10-11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他人打伤但是对方不赔医药费的,自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 当事人被家人打了,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起诉。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赔偿;如果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机关报案,之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打伤别人的,当事人可以向打人者索赔鉴定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他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及致残前所扶养的不具有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基本生活费;同时只要构成轻伤程度,打人者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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