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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一项罪名拒不承认,警察恼羞成怒,将犯罪嫌疑人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构成什么罪?

刑事辩护 2022-10-11 1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派出所审问的当事人不会挨打。犯罪嫌疑人如果在审讯过程中受到打压或人格侮辱的可以选择起诉。随意殴打被审讯人是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刑讯逼供罪,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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