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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了钱,父母没能力还,能让儿女还吗

债权债务 2022-10-11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不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其子女不需要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父母欠债儿子偿还是可以的,但可以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由本人负责偿还;债务人死亡的,以其遗产清偿,继承人可以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放弃继承的,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父母欠债,儿子如果是自愿偿还,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是可以的。但是一般对父母的债务,儿子没有偿还的义务,只有在继承父母的财产后,才需要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清偿父母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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