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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堂弟刚结婚四个月,两人感情不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要赔钱给她,他们俩是二婚也没小孩,请问男方需要赔给女方钱吗。

离婚 2022-10-11 2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能得到赔偿,除非男方在这段婚姻关系中出现了法定的婚姻过错行为。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有权提出离婚。只要男方没有过错行为,女方是不能基于男方提出离婚的行为而向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要赔偿男方,是否要女方负担子女的费用,可以和男方充分协商后达成协议,如协商不成,由法院来判决,而不由男方或者女方一方说了算的。若是存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的,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女方提出离婚的不一定需要赔男方钱。不是先提出离婚就应当赔钱给对方的,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才需要赔偿无过错的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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