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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撞到电瓶车了!受伤脚没法移动,我打了120去了医院!可能我的全责!今天检查费用和住院费用都是我垫付的!检查和住院已经垫付了4800元了!刚伤者的家属打电话来说住院费钱不够了!请问我还需要垫付嘛?

交通事故 2022-10-12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普通交通事故不一定要垫钱。发生交通事故后,若肇事人没有一同前往医院,无法进行对损害的赔偿,一般由受害人自行垫付,将所有的费用证明清单保留,以便向肇事人进行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车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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