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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您,交通事故的后期赔偿我们大概需要做那些鉴定?

交通事故 2022-10-12 13: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要求赔偿时,应该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比如身份证;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也就是事故责任认定书;
    3、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比如医药费的发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应在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鉴定的,检验、鉴定费由其承担。
    当事人委托的,由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受害人需要做伤残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用于为后续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做尸体检验,查明死亡原因,侦破案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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