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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抬钱我给担保的,欠债人还不上了,我担保人有多大责任?我妻子不知道,知道了,就和我离婚了,我妻子也有责任吗?

抵押担保 2022-10-12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担保不是夫妻双方担责。担保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民事行为,系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信用保证,与家庭生活并无关系。因此一般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担保责任属于担保人的个人债务,不会连累到妻子;如果担保责任是夫妻共同愿意承担的,或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会连累到妻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担保人的妻子是否有责任的分析:如果担保人就是债权人的,丈夫以其名下的财产为债权提供担保,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该笔债权的主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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