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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法院判决书,再婚时,可以不出具这个判决书吗?户口本上现在是未婚?不想让对方知道我是二婚?离婚有法院判决书,再婚时,可以不出具这个判决书吗?户口本上现在是未婚?不想让对方知道我是二婚,如果不出具这个判决书,是不是等记的时候,户口本上就是初婚了

婚姻家庭 2022-10-13 0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生活中,当事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后现在要再婚,但是又担心再婚登记的时候让对方知道自己以前离婚的具体情况,所以不想把离婚判决书拿出来。但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再婚不带判决书”的情况,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本人有无配偶的签字声明,同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询问结婚当事人是再婚还是初婚的情况,如果是再婚的,还需要提交离婚的证明,包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所以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是需要带上离婚判决书的。建议其在办理再婚登记前与再婚丈夫好好沟通,主动告知具体的情况,获取对方的理解,然后再申请办理结婚证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再婚不带判决书一般不可以。当事人再婚的,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且前述的无配偶证明一般是指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当事人办理再婚手续时一般需要携带判决书。当事人再婚的,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且前述的无配偶证明一般是指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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