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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在村里自建房,前排的房子,我们不让他们开后门,他们强制开了,还在后面电焊,切东西,大声说话等噪音,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2-10-14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农村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房屋被相关的执法部门强拆了。如果没有和房主达成相关协议,就私自强拆房屋的话,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房主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权。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可以先与邻居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发生农村自建房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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