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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吗?儿子在不知情下,父亲欠人家几十万

债权债务 2022-10-15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爸爸到处欠债与子女没有关系,法律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父亲欠的债如果不是为了家庭开支,那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欠的债,配偶也不用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父亲欠的债应当由其自行偿还,不会牵连儿子。由于父亲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债务应当由父亲以其自身财产进行偿还。但儿子继承父亲遗产的,则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父债子还但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父亲生前所负的债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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