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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一起喝酒,然后朋友酒后驾车出事故,和我有关系吗

交通事故 2022-10-16 05: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起喝酒后分开后朋友出车祸的,在4种情形下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酒友是需要担责的:

    一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刺激对方喝酒等;

    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劝对方喝酒;

    三是未将醉酒者送至安全目的地;

    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 酒驾出事故,一起喝酒的人是有可能要负责任的。
    1、要看一起喝酒的人对出车祸的人是否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如果他有这些行为,就要负一定的责任;
    2、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却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从而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也是要进行相应的责任承担,进行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要是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朋友醉驾出车祸,一起喝酒的朋友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一起喝酒的朋友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如果有劝酒的行为并把对方安全护送回家,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一起喝酒的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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