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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15年买我的东西,欠我8800元当时说好过一个月就还清,可是一直拖着不还,后来才知道他欠别人好多钱,没办法在16年让他写了个欠条,后来几次要都一直说马上就给。在17年年前去要,又没有,而且看到好多人在他家要钱,所以我让他出了个借条,老的欠条忘了给他。今年我在打电话他不接电话了,我想去法院告他,为了逼他出面,我可以把两张欠条和借条加起来起诉吗?我只要拿回我该我的部分,这样他看到钱数不对,他应该就会出来辩驳,我可以这么做吗?

债权债务 2022-10-16 0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为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 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上是两种概念。借条一般来说,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上,都是因借款关系形成的,而欠条则不一定,有可能是因借款关系形成的无息借款,也有可能是由其他合同形成的,例如买卖、劳务、租赁等原因形成的
  • 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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