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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存折被盗里面48000块钱丢失报案能追回来吗

刑事辩护 2022-10-16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报案与遗失财物的金额多少无关,只要是属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都可以报案。实践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财物遗失事件。当事人若发现其中有被偷盗的可能性或者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相关机关应当无条件接受报案并登记在册。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依据本法第112条、《刑法》第264条及《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报案,以立案处理;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今后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 无论丢失的金额多少,只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都可以立案。行为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受理。但如果涉嫌盗窃罪的,则金额要达到一千元以上,公安机关才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你好,怎么被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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