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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的资产抵押给银行了,矿山还有向员工的借款,法院应怎样处理?

抵押担保 2022-10-16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院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配被执行的财产: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但如果存在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等的受偿权利优先于普通债权,法院执行财产时,应当优先清偿前述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八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法院执行时财产的分配方式: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但如果存在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等的受偿权利优先于普通债权,法院执行财产时,应当优先清偿前述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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