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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去年4月买的房子,房主说做防水了,楼下一直没有人住,我去年8月入住没有装修,用了一年前几天下水堵了,我怕漏到楼下,到物业要了楼下住户电话,让他来看看漏不漏、结果是他家墙全都长毛了,我把地抛了发现买我房子的人没有做防水,我该如何争取权益?谢谢

房产纠纷 2022-10-16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上漏水业主和租客均不配合解决的可以请求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处理,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法律依据:楼上漏水业主和租客均不配合解决的可以请求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处理,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处理房屋漏水纠纷的方式是:权利人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一般由产权人处理屋里漏水问题,物业负责通知与协助。产权人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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