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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下班路上电车追尾,右腿关节受伤了,包扎一下疼得不能走,会到家丈夫也不管不问,自己也做不了饭,只能让孩子出去买点小摊路边吃的,夫妻感情不好,医生说腿最少半个月能好,请问律师我丈夫这种行为,我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10-16 19: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下班途中出车祸,首先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等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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