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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私人单位工作一年,没有劳动合同,昨天说销售额一直没上去,说明天不用上班了,在工作这一年里,单位就交了意外保险,我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10-17 0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一定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 企业不交社会保险能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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