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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结婚时,因首付不够,向男方父母借钱并出具借条,借条上并未约定还款时间,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男方父母要求还钱时约定按照借钱时银行同期借款利息计算利息,另一种是按照出资的钱占房屋资产比例,借条是男女双方自愿签字并盖手印(购房合同上无男方父母名字),想问下现在男方父母要按照第二种还钱方式,借条上的这条具不具备法律性?房屋买卖时是否需要男方父母签字确认?

债权债务 2022-10-17 18: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期间内如果向父母借钱买房子,然后经过了配偶的同意,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借钱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居住,并且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借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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