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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父母离婚后父亲欠下的债儿子要不要偿还?

婚姻家庭 2022-10-18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欠钱一般不会连累母亲,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父母欠债,儿子如果是自愿偿还,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是可以的。但是一般对父母的债务,儿子没有偿还的义务,只有在继承父母的财产后,才需要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清偿父母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父亲欠的债应当由其自行偿还,不会牵连儿子。由于父亲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债务应当由父亲以其自身财产进行偿还。但儿子继承父亲遗产的,则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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