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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是2018年1月公司名称变更的,我和他们是2018年9月签合同,签订合同是用新公司名称和使用新公司的章,但是付款却付到了老公司的账户,开的收据又是用新公司的名称开的收据。现在该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我要求退款。

工商事务 2022-10-19 0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之间出现合同纠纷的,应分析产生纠纷的原因,是自己违约还是对方违约,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然后,根据案件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公司更名后以前的合同有效。公司更名不等于公司变更,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不得因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轻易变更或者解除此前签订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 公司变更合同由变更后的公司继续履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后公司不得因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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