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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噪音扰民,并以此为乐,我该怎么办?

环境保护 2022-10-19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恶意扰民不可以判刑,但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应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即属于恶意扰民。
    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半夜扰民违反了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报警后由警察给予治安处罚。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 邻居每天半夜都制造噪音,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看对方能否改善这一行为,如果还是不改正的话,可以找物业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话,可以打电话报警,报警也无法解决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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