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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歺厅的,客人自己烫伤客人需要负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2-10-19 15: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以下这两种责任:    
    1、直接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关法律规定确立了经营者的直接责任。    
    2、补充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
  • 朋友来家做客出意外算自身的责任,但是主人在招待客人时有过错的除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朋友家做客,因自身原因摔倒受伤,双方均无过错的,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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