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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已过户,尾款没有付清,因买方跑路,房产被第三方保全,我是第二保全人,我应该怎么起诉

债权债务 2022-10-19 2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况可以保全房产:案件属给付之诉的;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被申请人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房产与本案有关的;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房子已过户未收到尾款:可以先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对买受人进行催告,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支付剩余款项。如果买受人到期仍未支付剩余款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被起诉后只要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买房子不犯法。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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