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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交通事故被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我方主责对方次责,当时骨折后来发了信息给车主说各理各的,车主也没反对也没同意没回我信息,也没打电话给我,我就自己去治疗了,过了半年左右收到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法院传票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2-10-20 09: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方全责却没有能力赔偿可由其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偿还。或者向法院起诉,法院出具判决书之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实践中,常见的两种方法:一是双方协商分期赔偿,达成分期赔偿的相关协议。
    二是由受害方起诉,交由法院审理判定,法院会依情况,以及受害方的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请求主张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会依据事实作出赔偿判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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