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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关于债务方面的问题。客户欠我四万元整,写了一张借条,写的是近期归还,如果他不还,我可以报警走法律途径吗?

债权债务 2022-10-20 1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迫要走欠条,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偿还欠款,如果其以欠条主张欠款已经偿还,出借人可以搜集被迫要走欠条的证据主张借款并未归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个人欠债还不起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不还的,则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在拿到法院的法律文书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即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督促债务人还钱;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以明确还款期限,也可以要求借款人随时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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