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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在小区内,被人恶意泼垃圾剩饭鸡蛋等。找门卫调取监控录像?结果我所住的单位楼没有监控,要求门卫保安找物业管理人员,期间有个女的来取快递,3方都互不认识。见我们发生争执?她从中添油加醋说我的不是,我就告诉她吵架的详细情况,结果被他辱骂。我也骂了她,然后他就动手打了我一耳光,我也还了她一耳光,期间她向后退?一下坐在地上。结果左手臂骨折,邻居告知我?她手本身就存在问题,才如此脆弱。也报了警

?她也在医院治疗。请问这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损害赔偿 2022-10-20 12: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业主与物业管理者的关系中,物业公司对其所管理的财产有收取管理费的权利,亦有看护、管理、保证其不对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危险和损害的义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或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存在危险,随时有致害的可能性时,物业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修养护或消除危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有关业主应当积极配合。
    如果物业公司知道这种安全隐患或危险的存在,没有及时消除隐患,造成业主或其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物业公司应当对其不作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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