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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了知道手机号,和姓名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10-20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上被骗首先我们需要有证据意识,即保留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者汇款记录等。其次,若个人被骗金额超过2000元及以上,建议立即打110报警或到附近派出所报案。
    因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必须给予刑事立案。若犯罪嫌疑人涉及多次行骗或多人被骗以及金额巨大的,将会大大增加公安的侦破力度从而尽可能尽早的追回赃款。
    最后若对方还能联系上建议不要打草惊蛇,将其联系方式提供给公安进行网络侦查。法律依据:
  • 被骗了之后可以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警,其受骗者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证据,将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当作报案材料,也可以到派出所进行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被骗了之后受骗者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也可以选择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警,并且应当尽量提供相关的证据并且如实告知被骗经过。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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