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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东的租期是一年,但是没到期,可以提前搬走吗,合同上也没有明说

房产纠纷 2022-10-20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没到期能提前搬走。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出租人拒绝协商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人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出租人,自通知到达之时租赁合同解除。
    出租人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没有到期租户不搬走是合法的。房东与租户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即合同到期后,租户应当搬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户在合同没有到期时可以不搬。房东与租户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即合同到期后,租户应当搬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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