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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裁员,没有提前30天进行书面通知,而是先私下找员工谈赔偿条款。现新劳动法,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是需要赔2倍的,将这个条例搬出来后,人事就威胁说:“现在我就发通知,30天之后你再走,到时候你到手只有1倍赔偿。”这样是否合法呢?该怎么样拿到2N呢?

劳动纠纷 2022-10-21 03: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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