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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私人公司工作时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要降低我的工资,如果我不同意被辞退公司需要补偿么?如果要补偿然而老板不补偿,我应该怎么解决

劳动纠纷 2022-10-21 1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无故被用人单位辞退,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就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为每在单位工作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逾期未签合同的,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工之日起已经超过一个月的,不要给员工补偿,但要给员工双倍工资的赔偿,从第二个月起开始给付,但最多给付不超过十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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