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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年18岁,从中学时爸爸就不让我参加任何同学聚会,导致我现在人员很差,爸爸他特别懒有一次他让我下楼买东西我不去,他就恐吓或者家暴解决,还有一次我想在奶奶家住一晚,他不让并且再次恐吓或家暴行为,而且他很爱喝酒,每次喝多了就找茬,属于那种没事找事的人,找着事他就用家暴解决,请问他这样犯法吗

教育 2022-10-21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遇到家暴的可以向社区、学校等机构寻求帮助,必要时可以报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 十六岁青少年遭遇家暴,当事人可以向加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出现家庭暴力的,如果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其父母另一方应当及时阻止,并且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加害人所在居民委员会求助。如果是成年人的,应当先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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