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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从了解到完婚一直与我公婆一起住,我公婆是做买卖的,和老公沒有薪水。我想问的是:我公婆如今提前准备买一套房屋,但名称写他孩子的名称,没再加上自己的名字,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房屋是我份吗?

综合法律 2022-10-22 13: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工资薪金等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涉外离婚管辖情况
    1、若涉外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原告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居住的,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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