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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人借钱给我,不承认他借的签名,还有付钱给他的收据,我起诉了法院,人不承认是他自己的签名,去鉴定,想要原件鉴定,我怕给我做假条,请告诉我该怎么处理

综合法律 2022-10-23 06: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到法院起诉时,对借条没有任何要求,就是没有借条,债务人照样可以起诉,借条是最重要的证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的时效是: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效为二年。
    过期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受理,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一般驳回诉讼请求。此时你的权利还是存在的,还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但法律不提供强制保护了。
  • 利用签名伪造借条的鉴定方式:一是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二是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三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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