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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质保期的房屋的品质缘故造成的渗水造成 楼底下的房屋家俱水淹造成 的损害应当谁来负责任?

损害赔偿 2022-10-23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害的施救费用,以及可得利益的损失,如被损害财产的利润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该条规定给出了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修理、更换、退货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售出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在销售者将产品销出之时,产品的质量责任才能产生,产品未售出,不可能产生质量责任。
      产品售出,是指消费者接受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消费者向销售者支付产品价款的物权转移的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消费者从销售者手中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只有在物权发生这种转移时,销售者才产生了向消费者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
  • 出租房屋漏水的话一般由出租人负责。但因承租人在使用出租房屋时忘关自来水等原因造成房屋漏水的,因此给出租人或楼下造成损失的话,应当由承租人负责
  • 首先确定屋顶漏水的原因,一般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四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自己承担责任。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
    四是上层楼房的使用不当,此时上层楼房的使用人侵犯了自身的相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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