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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应该由双方分担吗

离婚 2022-10-23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的债务,按照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同居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由其个人承担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分担合伙债务的比例,以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为准。
    关于合伙企业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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