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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们的孩子被叫去吵架,叫他的人不到18岁,我们的孩子又叫了另外两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孩子是如何认定量刑标准的,吵架的对方带着凶器伤害了我们的孩子,其他人没有受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孩子应该用法律量刑轻微处罚吗?

刑事辩护 2022-10-23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轻处罚,犯罪客体方面:
    1、犯罪对象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2、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较轻的;
    3、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结果的;
    4、积极退赃的;
    5、主动赔偿经济损失的;
    6、犯罪人与被害人有特殊关系需要从轻处罚的;
    7、防卫中侵害第三人的;
    8、所谓“大义灭亲”行为造成的犯罪;
    9、被害人对犯罪的发生有一定责任的。
  • 打架致人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造成伤害,与使用凶器关系不大。不使用凶器造成轻伤以上的也构成犯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打架轻微伤为达到犯罪标准,属于治安管理,量刑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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