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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律师我的朋友14年6月向我借了5000元,到现在还没有还清。当时,我因为信赖没有向他借钱,现在已经四年了,他没有还钱的意思,我拜托他,他没有还钱,而且我的手机号码变暗了,请问律师能否用法律起诉他还我的钱。

债权债务 2022-10-23 17: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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