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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两个女儿和乡下的两所房子交给了女性,女性和两个女儿的户籍没有从男性家里转移,夫妇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多年后,村里轮到拆迁,拆迁费用怎么计算?

婚姻家庭 2022-10-23 20: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双方是否离婚,也没有规定双方的婚姻状况变化后,对方的户口必须迁出。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离婚,那么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
    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房屋拆迁可以通过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方式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的费用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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