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叔叔提供书号给她的朋友出版淫秽书刊

刑事辩护 2022-10-27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或者为他人提供版号出版淫秽音像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认定标准是:
    1、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能成为;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提供的书号被用于出版淫秽书刊是不明知的;
    3、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驻马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