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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的道朋友的借款没有按期偿还,个人的借款利息没有偿还,原本是二十万元的本金,利息是一.五。是高利贷还是现在在法院起诉,怎么处理?法院怎么判断?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在法庭外和解吗?

债权债务 2022-10-27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1、高利贷一般就是指利息比较高的贷款,高利贷的利息怎么算,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正常的借贷年利率是24%,年利率如果超过了36%的,借贷可以认定为高利贷。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为无效,出借人需返还借款人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
  • 如果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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