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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结婚还没有拿结婚证不想在一起了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10-29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的处理办法:
    1、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丢失损毁的,如果对方有结婚证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均无结婚证的,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
    2、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协商即可分开。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的分为两种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协商即可分开;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丢失损毁的,如果对方有结婚证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均无结婚证的,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再去登记离婚。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根据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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